根据《泰州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办法》(泰人社发〔2018〕368号)、《泰州市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发放补充规定》(泰人社发〔2021〕220号),经专家评审,拟对下列单位予以奖补:
序号 |
奖补对象 |
奖补金额 (人民币) |
1 |
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|
91621.80元 |
公示时间:2023年2月3日-2月9日。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,请向市人社局反映,联系电话:86880235。
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2月3日